依据校学字〔2021〕16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,按照《池州学院评选、表彰品学兼优毕业生的办法》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,班级审核,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,拟推荐唐露鸥等78名同学为池州学院2021届毕业生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评选对象。现予以公示。
根据《关于印发
<
池州学院学生工作部(处)
学期
工作
计划
>
的
通知》(学字〔
202
1
〕
3
号),决定开展
202
1
届毕业生评奖工作,现
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公示时间:2021年5月11日-2021年5月15日。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实名或者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。
监督电话:0566-274876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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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5月11日